中国人管离婚叫“打离婚”
中国人管离婚叫“打离婚”
刚才看《法晚》,有一则离婚案报道了一整版:男的因车祸致残、主动要求女的离婚,女的坚持离婚不离家,继续承担照顾对方的责任。这个温馨的离婚场面让法官动容,称从业这些年来未见过这样和谐的离婚场面。2000年我写军艺毕业作品《诊断婚姻》时,采访北京第一家征婚中心的创办人郑先生,他就告诉过我:中国人管离婚叫打离婚,也就是说不打是离不了婚的。今日看到这则法官的感叹实在是有理有据而且这个“打”字其实可能意义很多,而最重大的是“打”个离婚的证书回来,算是个解放证书?还是自由身份的回归?那本书的主标题是一个关于忠诚与背弃的话题,但是不是这个忠诚与背弃都写在了这一纸婚书上?你誓死捍卫了,打得头破血流、打得伤痕累累、打到筋疲力尽,最后发现原本该有的幸福时光已经溜走了啊!“打”来何用?而且即使“打”回一个自由还不是要再去寻寻觅觅?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我对中国人的崇高品德常常有些人性化的不解呢!
整理要再版的旧稿时我又写过一篇《忠诚与背弃只是心与心之间的一条路径》,两个人的事应该只有两个人之间才能知道的,尤其是男女之间,弄到要结婚的地步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婚姻应该都算是不薄的缘分了,尤其是再共枕个几年甚至几十年、再有个共同的孩子,那即使离了婚也算是亲戚了,干吗要“打”?你把对方说个体无完肤你又算什么?毕竟你们曾经一体,他(她)的问题也是你的问题啊!男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是沉默、退让甚至躲避,而女人则易于成为“打”的先锋,往往容易恨之入骨难能解脱,而且自以为有了这一纸婚书的制约可以盯住对方使之不能如愿。呵呵……其实我一直很想有机会去劝那些死盯住自己丈夫的女人,即使你有办法把他圈在一丈之内,但女人的幸福来自于对方的欣赏和宠爱,一个天天在自己身边汇报了一日行程的男人或者只是把你当了更高级一些的保姆而已。婚姻对于男人来说常常是一个稳定的后院、一个责任和一个生活保障,若是他连这个后院都不想要了,你想留住他的话最好的办法不是“打”,而是让他重新来欣赏你、宠爱你。与其强求不如强势啊!如果对方是让你感到了彻底沮丧的人品问题那是另当别论了……
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相处切忌去争表面上的输赢,这其实是很不明智也很不成熟的方式,但“打”的原动力往往在此,其实无论如何总有一方是要多付出一些的,如若不然就干脆放手,或者确认自己尽了力彻底放弃,但一定要确认自己尽力,不然后悔的滋味是很影响人的生活质量的啊!试想:你表面赢了让对方屈就于自己,但人的感情岂能强求?或者干脆逃避不去面对?把自己弄进死胡同的人常常就是这样跟对方恶性循环的。这个无处可“打”也不能不是造成感情真正破裂的原因呢。既然你确认对方对自己很重要,那就不要再绷着为了一点小尊严去“打”,既然已是夫妻,感情基础一定会有,若是无可挽回又何必再浪费生命呢?我觉得对于女人来说,找一个爱自己的人相对更加重要;而男人呢?千万要主动出击,为自己的所爱去追求。如若是男人迁就找了个对自己多好的女人,或者女人迁就为了自己的所爱一再付出,结果常常不尽如人意吧?男人是因爱而产生爱,而女人是因被爱而产生爱,“打”的时候想一想这桩婚事的起因吧!这可能与“打”的方式和“打法”有直接关系呢!
什么时候中国的“打”离婚能真的演变成协议离婚,不管是“打”的人还是“判”的人都不会那么累了。你看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和谐社会!若能把“打”字换成了“协议”不管是小三也好、二奶也罢都就能消停消停了吧?我没有崇洋媚外的意思,但西方的协议离婚相对还是更文明些,打来打去要“打”回一纸离婚证还不是一样要签字画押?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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